增加和修改要求和检测方法
修改了各类呼吸器的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要求(见5.5);
修改了呼气阀气密性的要求和检测方法(见5.6.1和6.7);
将呼气阀盖的称呼调整为呼气阀保护装置(见5.6.2和6.8);
修改了对各类呼吸器的视野要求(见5.8);
增加了对制造商声称过滤元件可清洗和/或消毒后重复使用的产品的要求和检测方法[见5.14.1、5.16d)和6.2.3];
增加了实用性能的要求和检测方法(见5.15和6.16);
在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部分增加了对过滤元件使用寿命判断方法的说明,对不阻燃的产品增加了应用限制(见5.16);
在过滤效率检测方法部分增加了过滤效率检测用颗粒物粒径的换算方法(见附录B)、过滤效率检测设备的颗粒物检测器精度及分辨率要求(见6.3.2)和对加载终点的判断方法(见6.3.4.4、6.3.4.5、6.3.4.6和附录C),对加载量也增加了要求(见6.3.3);
在泄漏性检测方法部分增加了对样品检查的要求(见6.4.1.4),增加了颗粒物检测器精度要求(见6.4.2.4),增加了按受试者计算泄漏率的公式[见式(5)];
增加了用于呼吸阻力检测和死腔检测的试验头模内置呼吸管构造的示意图(见图4);
在呼吸阻力检测方法中,修改了对微压计参数要求(见6.5.2.3),增加了呼吸器面罩和试验头模之间应气密的要求(见6.5.4和6.6.4);
修改了死腔检测装置的示意图
关于的主要标准包括GB 2626-2019《呼防护用品 自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器》,GB 19083-2010《用防护技术要求》,YY 0469-2004《用外科技术要求》,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技术规范》等,涵盖劳动防护、用防护、民用防护等领域。
GB 2626-2019《呼防护用品 自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器》由原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会公布,为全文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所规定的防护对象包括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还规定了呼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范,对防尘的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滤效率(阻尘率)、呼阻力、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包装等都有严格要求。
1.过滤效率检测,针对于油性介质和盐性介质都需要模拟检测,都符合要求才算通过,并设有三个等级,1级,2级,和三级。
2.防护效果分别设有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根据产品的定位要求,来做级别判定。
防护效果级别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的,防护效果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对应的使用环境如下:D级适应于中度(PM2.5浓度≤150μg/m3)及以下污染、C级适应于重度(PM2.5浓度≤250μg/m3)及以下污染、B级适应于严重污染(PM2.5浓度≤350μg/m3)、A级在PM2.5浓度达500μg/m3时使用。按照标准要求合理佩戴口罩,能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μg/m3以下,使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
3.口罩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检测
通标GB2626检测,商丘GB2626-2019检测
更新时间:2024-03-30 05:38:14